江西省人社厅: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、工伤等社会保险费
日期:2021-10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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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8日,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刘克琦主持召开部署推进会,传达了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、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精神,部署推进我省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、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工作。
刘克琦强调,今年二季度,对餐饮、零售、旅游、民航、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,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,并将已实施的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范围,由餐饮、零售、旅游业扩大至上述5个行业等政策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,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,对于减轻企业负担、稳就业、稳企业具有重要作用。厅各相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实施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确保政策落地落实,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。
刘克琦指出,厅相关处室单位要提前谋划,加强与省统计局、省税务局、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摸清行业单位及职工人数,夯实阶段性缓缴养老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实施基础;要提前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工作,优化缓缴经办程序,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;要做好测算及资金调拨工作,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。
厅职工养老保险处、工伤保险处、政策法规处、基金监督处、省社保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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