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全国政协委员徐自强:建议建立强制性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
日期:2021-10-19 浏览 13

自从2003年全国实行新农合试点以来,新农合这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在保障农民的基本卫生服务、抵御重大疾病风险、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是由于诸多原因,在部分农村,少数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不高,有的家庭是选择性缴费,只是对年老、有疾患的人缴费。全国政协委员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徐自强建议,应建立强制性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,由原来的自愿参保改为强制性参保,并且根据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同程度分档次缴费。

徐自强认为,农民参加新农合,由“自愿”改为“强制”是社会进步、经济发展的体现,目前实行的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种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是强制性保险,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是非强制性。对农民强制性参加新农合,是农民抵御疾病风险、保障健康而履行的义务,不能理解为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,违背了“自愿”的有关法规条款。

他建议,农民参加新农合可以由原来的自愿参保改为强制性参保,除了国家政策规定的少缴、免缴个人参保费、或已经购买了其他类别的医疗保险费以外,一律按照相关政策缴纳保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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